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等部门《湖南省中药材保护和
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6〕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经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扶贫办、湖南保监局《湖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6-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7日
湖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
(2016-2025年)
省经信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 省农委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扶贫办 湖南保监局
为推动我省中药材保护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概况
湖南野生中药材资源比较丰富,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统计,我省中药资源共计4123种,其中药用植物3604种,药用动物450种,药用矿物69种;《中国药典》(包括《中国兽药典》)收载的600余种常用中药材品种中,湖南常产供应品种达240余种,茯苓、玉竹、百合、黄精等在全国享有盛名。湖南中药材产业基础良好,据统计,我省现有中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达300余家,中药材种植面积约400万亩,初步形成了茯苓、吴茱萸、美洲大蠊、龙脑樟、蕲蛇、玄参、栀子等一批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种植(养殖)项目基地;建设了邵阳廉桥、长沙高桥两个国家级中药材市场和靖州茯苓、湘潭湘莲等在全国范围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药材集散地。2015年,全省中药及中药饮片规模企业120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72.7亿元,居全国第12位。湖南中药材产业领域科技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培育了国家中药材生产(湖南)技术中心、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湘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从事中药材产业研究机构。但我省中药材保护发展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中药工业带动引领作用不强;中药材大品种、大品牌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中药材专业交易市场调配功能发挥不够,等等。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现代农业、生物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随着中药材在中医药事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不断提升,加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正面临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切实加强我省中药材保护,加快推进中药产业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立足特色中药材资源,坚持保护与发展并举,依靠科技支撑,科学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推动生产流通现代化和信息化,努力实现中药材优质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加快构建中药材种质、种植、产地初加工及提取物、中药饮片、中成药、市场流通全产业链,促进中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科学确定适宜种植品种,大力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促进中药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推动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2、品牌发展。坚持产量与品质并举,建立和完善湘产特色中药材生产标准,打造湘产品牌药材。
3、协同发展。着力构建中药材种质、种植、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与创新,将中药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省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成熟,濒危药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常见大宗中药规范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全产业链体系建立健全。药材质量及加工水平持续提升,中药材保护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具体目标为:
--培育9个全国市场认可的"湘九味"中药材品牌品种;
--制订50个以上特色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养殖)标准操作规程;
--推广20个以上选育或改良的特色中药材品种;
--认定20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
--推广10个以上畜牧兽医药用药材品种(包括新饲用植物);
--建设1个国家级区域中药材技术服务平台、2个省级中药材栽培技术研究平台、1个省级中药材综合信息平台;
--建成1个年销售过100亿元的国家级中药材储备基地,构建中药材及饮片的溯源系统;
--培育100家年销售过1千万元的中药材种植合作社,5家年销售过1亿元的精深加工企业,实现不少于100万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
三、主要任务
围绕中药材保护发展目标,将重点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湘产优质中药材培育、中药材产业链技术创新、中药材农用产品资源化利用、林药培育、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等六大工程。
(一)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
1、厘清野生与种植资源家底。结合国家第四次中药材资源普查,加强对中药材野生资源与种植的品种、规模、产量、相关技术支撑等基础数据的系统性整理。
2、建立中药材动态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对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站和信息服务点建设,提高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控,对我省50种特色中药材资源实施动态监测和分析。
3、建立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野生濒危品种和特色中药材的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推广野生变家种(养)技术,组织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知识的技术培训。
专栏1 中药材资源普查与保护 1.中药材资源普查。在第四次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试点基础上,推进全省的中药材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全省中药材资源数据库。 2.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设1个省级中药材资源动态监测中心和8个信息服务站,重点监测我省50种特色中药材。 3.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支持建设3个野生药用植物保护区, 5个省级中药材迁地保护标本园、2个离体标本及种质资源库和“湘九味”品种资源库。 |
(二)湘产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
1、建设特色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湘九味"品种培育,支持重点中成药和饮片企业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鼓励种植(养殖)合作社实现特色中药材的规模化和规范化生产。
2、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广特色中药材优良品种及其繁育技术,推动制订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和品种认定工作。
3、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鼓励中成药、饮片及植物提取物生产企业向我省中药材主产区及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延伸产业链,开展中药材产地初加工,重点培育一批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
4、建设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发挥中药材产业联盟作用,整合全省中药材技术团队力量,提升国家中药材生产(湖南)技术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专栏2 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与服务平台建设 1.特色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结合“湘九味” 品种培育按国家规划重点支持建设20个特色中药材基地。 2.特色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10个特色及珍稀中药材的种质繁育基地建设。 3.中药材产区经济发展。支持中成药及饮片企业湘产特色药材基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10个产地初加工基地建设。支持培育20个种植基地县,重点培育发展100个年销售收入过1千万元的种植合作社和5家销售收入过1亿元的精深加工企业。 4.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1个国家级区域技术服务平台,2个省级中药材栽培技术研究平台、1个省级中药材综合信息平台,整合资源在全省建成20个栽培技术及信息服务站点。 |
(三)中药材产业链技术创新工程。
1、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创新研发模式,根据中药材产业链设计创新链。依据中药材产业布局,结合精准扶贫,开展应用技术、产品开发与推广研究,加快转化中药材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使中药材产业成为扶贫地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2、加强种质栽培创新。挖掘品质性状关键基因,重视遗传、生境、人为干预三因素的品质形成机制研究,开展优良品质与高产的种质定向培育;提升中药材栽培技术水平,支撑中药材种植效益并为实施精准扶贫提供相关技术保障。
3、提升加工创制能力。提高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技术及植物提取物开发的精深加工能力,提升饮片生产一体化水平;创制系列大健康产品,进一步拓展中药材应用市场,提高中药材产业综合效益。
4、建设数据信息平台。构建适宜的品种选择、栽培技术、市场信息和技术人员适时参与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市场中药材溯源与质量保障水平,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市场流通主体等信息交流,逐步形成长期稳定的产、供、销合作机制。
5、推进中药材科技创新。围绕我省特色中药材资源,从种质选育、种植生产、商品药材及饮片和提取物精加工、大健康产品与市场培育、物联网与质量保障体系的长产业链各环节进行基础研究、前沿及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创制的创新设计。
专栏3 中药材科技创新 1.特色中药材资源种质创新与示范推广。挖掘10个示范药材的品质性状关键基因;探索10种示范药材基于遗传、生境和人为干预三个方面的品质形成的机制;获得10个定向培育中药材新品种。 2.优质中药材栽培技术研究与种植推广。解决5种湘产大宗中药材的种质退化和连作障碍严重制约其生产的关键技术;突破5种花果类药材理想株型修整技术;颁布50个特色药材规范化种植规程,完成10种饲用药用植物栽培技术规程,推动20种中药材进入创意园艺景观日常设计。 3. 中药材产地加工与饮片和提取物生产提质研究与示范。完成10种特色药材饮片炮制品质形成机制研究,完成50种大宗特色中药材最佳采收期及采后最佳干燥方式工艺研究;制定10个初加工与中药饮片一体化生产技术规范;开发4种不同需求中药炮制自动化设备;完成10个植物提取物出口产品标准制定和20个饲用植物提取物粉(粗提物)产品功能评价示范研究与应用推广。 4. 大健康产品创制与培育中药材需求市场。完成5个组分成药性评价,获得2个天然药物或成药的临床批件;取得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注册批件5个;获批中兽药新药和饲料添加剂注册产品各4个;获批化妆品、日用和环境消毒剂产品5个。 5. 中药材物联网与市场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完成50个特色湘产中药材的野生和种植资源分布、种植品种、种植规模与产量、价格、企业需求和贫困人口的动态变化大数据,构建湖南省中药材动态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建成以廉桥市场为依托的我省中药材及饮片质量与产地溯源信息平台。 |
(四)中药材农用产品资源化利用工程。
1、培育畜牧兽医专用药材。推动畜牧兽医专用药材标准制订,建设一批畜牧兽医专用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基地。
2、加强饲用植物产品应用推广。扶持进行饲用植物粉及提取物标准制订和功能评价,支持中兽药及其药物饲料添加剂对动物疫病的一线防控及评价、验证与推广应用。
3、培育中药材农业应用新业态。鼓励发展与中药材关联的休闲农庄、药膳和居室园艺产品及健康养殖产业。
专栏4 中药材农业消费品培育 1.培育畜牧兽医专用药材。培育10个需求量大、有特色的畜牧兽用中药材,建立畜牧兽医专用药材标准,重点支持博落回、金银花、香薷、饲用桑、苎麻5个品种的规范化种植基地。 2.构建饲用植物产品标准化体系和饲用抗生素替代品开发。以农业部115种药用植物的饲用植物原料为基础建立原药材、饲用植物粉或提取物标准,制订采收与产地加工、生产工艺、检测的三个操作规程,构建饲用植物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完成20个饲用植物提取物产品工艺及标准,开展基于提高营养吸收和改善食品源动物风味品质等的功能性评价,扶持中兽药市场推广。 3.培育中药材关联的休闲新型业态。支持20种中药材进入居室园艺及园林景观创意设计,培育100个中药材健康休闲、中药材种植与健康养殖及药膳相结合的新型业态农家乐,扩大中药材需求市场空间。 |
(五)林药培育工程。
1、发展林木中药材。结合地貌及森林资源分布实际开展仿野生抚育和规范化栽培,建设一批林木药材特色品种种植基地。
2、发展林下药材经济。大力发展适宜中药材品种的林下仿野生种植;支持发展珍稀菌类药材品种;鼓励药用动物林下养殖。
专栏5 林木及林下药材抚育 1.建设林木中药材仿野生种植基地。支持建设5个特色林木药材仿野生种植基地,每个达1万亩;支持建设吴茱萸、龙脑樟、厚朴、杜仲、黄柏、桑、青钱柳、银杏等20个标准化基地,每个不少于1000亩。 2.拓展林下药材经济。重点扶持发展重楼、金线莲等5个珍稀中药材林下仿野生种植基地项目,单个品种基地面积2000亩以上;扶持发展白及、黄精、重楼、铁皮石斛等10个喜荫中药材林下标准化种植基地,单个品种面积达1000亩以上。 3.发展菌类中药材。重点扶持发展茯苓等5个资源型或珍稀菌类林下仿野生种植基地,单品种1000亩以上;大力支持猴头菇菌丝体、灵芝等实现工厂化生产,单品种面积100亩以上。 |
(六)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1、建立并完善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及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制定特色湘产中药材商品等级、规格等标准,推动形成中药材种植(养殖)、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推动流通环节的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推动中药材物流基地的规划建设、标准执行和技术应用。
2、培育药材集散中心。以廉桥药材市场为核心,以靖州茯苓市场为样板,鼓励建设有湘产药材特色的中药材集散中心,打造辐射全省及周边省市的中药材商贸集散地。力争把廉桥药材市场建设成为国家药材储备基地,引导湘产中药材产销无缝对接。
3、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推进中药材产业信息技术运用,构建从中药材种植到流通全产业链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升中药材种养殖、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医疗机构等节点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机制,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推动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与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实现无缝对接。
专栏6 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 1.建立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健全50种特色品种的规格等级,建立包装、仓储、养护、运输行业标准。 2.建设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支持药材市场新建20万平方米改造成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国家级中药材储备、物流基地。包括初加工、包装、仓储、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扶持茯苓、湘莲、金银花及百合单品种集散地市场和高桥市场建设。 3.建设植物提取物出口示范基地。支持5个以湘产药材为原料的植物提取物出口企业的发展,鼓励所需药材基地化建设。 4.构建湖南省中药材从种植(养殖)到流通全产业链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湖南省中药材流通追溯监管系统为平台,以廉桥、高桥两大市场为主体,建立中药材全产业链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重点涵盖中药材种植(养殖)、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店)等节点。 |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部门协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精神,推动建立健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相关重点市州、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二)建立健全行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药材相关行业组织,完善行业组织的服务管理职能,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发挥湖南省中药材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作用,搭建中药材网络交流平台,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发布行业信息,做好中药材产业的相关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规范中药材市场竞争行为。
(三)强化质量监管工作。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规范种植、养殖、种源、中药材购销渠道、储存养护和包装、标签等过程管理。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依法打击掺杂制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格资源环境保护。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布局须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当地环境资源禀赋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中药材粗加工和精深加工企业布局须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容量和承载力等要求,项目建设按规定获得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加强财政金融扶持。各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选取网点健全、服务能力强、有农险服务经验的保险公司开展试点。鼓励地方财政和保险公司在中药材种植面积较大、种植户投保意愿较强的地区,自主开展中药材种植保险试点,省财政根据农业保险县级奖补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同时,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和资本市场、债券市场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中药材产业发展投入。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材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中药材专家咨询机制,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决策提供咨询参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对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基层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搭建中药材资源保护、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各领域专业人员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中药材领域高层次和国际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推动中药材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七)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围绕中药材资源保护、科技支撑、基地建设、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市场监管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出台促进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共同推进我省中药材产业加快发展。推动建立中药材生产经营服务网络体系,适时举办中药材产业合作对接会、湘产药材展示展销会,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规划落实。
附件
"六大工程"部门分工表
工程名称 |
牵头实施单位 |
参与实施单位 |
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林业厅 |
湘产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 |
省经信委 |
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扶贫办、省中医药管理局 |
中药材产业链技术创新工程 |
省科技厅、 |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
中药材农用产品资源化利用工程 |
省农委 |
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 |
林药培育工程 |
省林业厅 |
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省中医药管理局 |
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
省商务厅 |
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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