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洞庭湖区治理近期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
迁入人口的通告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证洞庭湖区治理近期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近期实施方案项目包括: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三垸分洪闸工程;华容河治理工程;安化垸、南汉垸、和康垸、集成安合垸、南鼎垸、君山垸、义合金鸡垸、北湖垸、六角山垸等9个蓄洪垸堤防加固工程;河湖疏浚工程;围堤湖垸、澧南垸、西官垸安全建设及城西垸、民主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原则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项目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确需建设的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项目,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三、在该项目建设控制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地类和用途,耕地、林地、水面等要维持现状。
四、该项目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范围内人口。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同时,要加强库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五、有关单位应埋设项目建设控制范围界桩,按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调查登记该范围内实物指标。
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为其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广大干部群众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关系,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主题词:水利 工程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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