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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