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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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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华容自然资源局

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制定单位:华容县自然资源局                       

序号

违法行为

不予处罚条件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1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事项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初次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危害后果轻微,未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3.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下发前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4.土地已恢复原状,经验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或完成复垦方案中复垦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2

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初次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危害后果轻微,未造成严重损失;

3.当事人自行改正或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下达前改正。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规划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开时限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公开主体 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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