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居住证迁入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公民在我省城镇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可以凭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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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 一级事项 | 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补换领户口迁移证 | 二级事项 | 补(换)领户口迁移证 |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公开主体 | 公安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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