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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居住证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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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公民在我省城镇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可以凭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补换领户口迁移证 二级事项 补(换)领户口迁移证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公开主体 公安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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