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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死亡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新生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出生登记 二级事项 出生登记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公安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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