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容县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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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2022年华容县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岳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领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城突出问题整治。以“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整治为重点,严肃惩治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挪用贪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有效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精准救助”。根据《岳阳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细则》,细化我县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算办法细则,加强核对平台运用,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大力推进精准社会救助。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实现由“评议为主、核算为辅”向“核算为主、评议为辅”转变,资金发放实现由“分档发放”向“精准差额发放”转变。2022年底实现低保资金精准差额发放。 (二)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和巡视发现的问题。对照省厅印发的《湖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贴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巡视和审计交办社会救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及市民政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梳理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和巡视发现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进行整改。结合审计和巡视整改,举一反三,深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并于2022年8月10日前,审计和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督促落实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受疫情灾情影响群众生活状况,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应对举措,并抓好落实。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适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备用金救急难作用,持续提高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 (四)规范做好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对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制度,认真检查并严肃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选择性公示救助对象、公示不及时、公示信息不完整等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严肃整治利用救助对象信息谋取私利的行为。 (五)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完善村(居)委会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对于乡镇单独登记备案的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县民政局将全面核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2021年以来村(居)委会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对于应备案而故意隐瞒不备案的,备案后应核查而没有及时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条件纳入救助范围的,将严肃纠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数字监督。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交叉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摸排核实。以异地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复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经济状况好转、购买房产车辆、领取养老金、缴纳大额养老保险等未退出社会救助为重点,与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交叉比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比对,及时摸排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按照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深化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兑付到人到户的社会救助资金补助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补贴政策目录清单,通过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对接,加快实现社会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 (七)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案件。对2021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漏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创新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方式,运用“四不两直”等办法加大办理力度。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集中化解2022年重复信访案件。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成立以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龚成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蔡启龙,县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组长黎伦、民政事务中心主任邓永新为副组长,民政局各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事务中心。各乡镇相应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量化标准要求,做好具体工作部署,确保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坚持问题导向,按省、市提出的整治工作要求,对照审计和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岳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巡视和审计交办社会救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抓好问题整改;督促落实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对低保等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投诉举报信访等情况进行摸排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8月28日前,将2022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排查整治情况报县民政事务中心。 (三)重点督导阶段(9-10月)。县民政局将根据各乡镇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地区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对2022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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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监督检查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县民政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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