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护城垸涝区团北电排团洲主渠整治工程拟审批公示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经审议,2024年10月23日,我局拟于近期对《华容县护城垸涝区团北电排团洲主渠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企审批服务区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0730-2929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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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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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护城垸涝区团北电排团洲主渠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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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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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团洲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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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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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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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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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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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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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护城垸涝区团北电排团洲主渠整治工程项目对团洲主渠进行清淤排涝整治,属于防洪排涝工程,本项目施工范围在团洲垸内团洲主渠内施工,施工范围不涉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项目总投资为2913.01万元,本次渠道整治工程共涉及1个保护圈(团洲垸)、1段渠道整治10565.70m。主体工程:团洲主渠清淤及护砌、检修踏步42处、排水涵接长16处,附属工程:涵闸闸门及启闭设备更换20处、新建及重建涵洞7处、机埠配套改造进水池20处、重建滚水坝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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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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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之后全部用于生产、路面养护或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已有化粪池处理回用,不外排。施工弃土、施工废水严禁倾倒和排入地表水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对场地及堆土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挡,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石施工,运输车辆要进行遮盖,减少车辆滞留时间;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音,降低施工噪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限制车辆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施工区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运输,不设施工便道;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完成后,对施工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取土场、施工临建区、施工道路区等用地进行生态恢复,用地范围内均进行绿化处理。项目临时堆场、相关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沉淀池等)、施工临建区等设置尽量远离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藕池河中华圆田螺种质资源保护区端,避免在保护区内的水体附近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排放管理,防止废水泄漏和随意排放,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6、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标识标牌、相关台账等,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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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其他行政职责 |
二级事项 |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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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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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
市生态环保局华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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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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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