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2年华容县卫生健康随机监督 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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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函〔2022〕43号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2年华容县卫生健康随机监督 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2022年华容县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8日 2022年华容县卫生健康 随机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领域监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201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2022年湖南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湘卫函〔2022〕166 号)和《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岳阳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卫函〔2022〕10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2年华容县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监督抽查、抽检对象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于2022年6月在国家级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的对象。 (二)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2022年湖南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湘卫函〔2022〕166 号)要求抽取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采供血机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附后)。 二、监督抽查、抽检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巩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和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医疗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176号)要求,开展抗(抑)菌制剂乱象治理工作,此项内容纳入202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评。 (七)2021年度湖南省随机监督抽查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三、规范随机监督抽查、检测任务的执行 (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将开展随机抽查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统筹安排,将随机抽查任务作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部分,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事项,联合开展检查。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各单位除完成随机抽查任务外,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探索同一事项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全部立案、坚决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随机抽查工作的严肃性。在执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率要达到100%,市卫健委对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中立案查处比例低于 10% 的监督执法机构开展稽查和督导。 四、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一)强化协调配合,承担抽查任务的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制定采样计划,提前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沟通协调。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承担起相关检测任务,在接收样品后1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检验,检测结果应根据任务时限及时报送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二)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应当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给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在完成计划任务同时,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积极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执法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五、及时公开和上报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抽查结果信息全部通过华容县政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根据不同专业要求上报。无抽检要求的任务,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填报监督检查记录,审核通过即完成任务。有抽检要求的任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要求采集样品,及时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将检测报告报送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填报对应检测记录,再次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任务。 (三)检查结果汇总分析。任务完成结果以国家信息报告系统的结果为准,分专业个案产出汇总表由国家信息报告系统自动生成。 (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按照《2022年湖南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要求通过湖南省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各单位全年抽查抽检任务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局政策法规股。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密切协作,抽查、抽检要无缝对接。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依法处置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质控和督导考核。承担随机抽查任务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和检测数据,严禁弄虚造假、编造数据。县局不定期对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督导,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对不如实填报数据、不按时完成检查和检测任务的,要从严问责。 (三)不断完善平台数据。要及时动态维护湖南省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中相关的监管单位和执法人员数据,定期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附表:华容县2022年度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双随机抽检单位名单(表1-表7) 华容县2022年度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双随机抽检单位名单 表1 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传染病防治抽检单位名单
表2 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放射卫生抽检单位名单
表3 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妇幼健康抽检单位名单
表4 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公共场所卫生抽检单位名单
表5 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单位名单
表6 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学校卫生抽检单位名单
表7 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医疗卫生抽检单位名单
注:抽查对象7类数量46家(传染病卫生12家,放射卫生2家,公共场所13家,妇幼健康1家,学校卫生15家,医疗卫生2家,生活饮用水卫生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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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 一级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 | 二级事项 | 卫生监督协管 |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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