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宋市小学新增收费项目 | ||||
来信时间: | 2016-06-23 19:06:42 | 来信人: | 陈志军 | 信件编号: | 201606230706423623 |
信件内容 | |||||
今天学校校长给我打电话解释说这是代校外送水点收的水费,而且是按学校多少人平摊的费用,请问,学生在学校读书,学校是不是应该有义务提供学生饮水,以前从来没有过学校收水费的事,就从去年开始,去年交了38,今年25,该校方拒不承认去年收过38,想一想,一个学校那么多人,每个人25,加起来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一个学期能喝多少水????请问这些钱就真的全部用来交水费了吗???????还有,我不知道教育局是否有下来做过调查?刚开始是业谟中学校长来电,连学校都搞错,可想而知,教育局的监管力度令人心寒啊!如果只是一个电话询问事情真伪,很难了解真相,对于宋市小学校长的解释实在令我不满,此事我会持续跟进,如有必要,我会逐级讨说法。 |
信件回复 | |||||
关于家长反映宋市小学收水费的回复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我是鲇鱼须镇宋市中心小学校长黎翔.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所反应的问题学校非常重视。我们认真地组织了调查,并召开了专题校委会和相关教师会。现对您的有关疑问作出如下回复: 1、关于期初费用收缴问题。我校严格执行市县2016年春季收费文件精神,本着家长与学生自愿的原则,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其一、自愿购买部分,小学生导刊30元,作业本7元,平安保险40元,大病医疗互助20元,上学放学途中交通保险10元;其二、生活费:自愿搭餐学生早餐每人每餐3.5元,中餐每人每餐6.5元。 2、关于学生饮用水费用问题,本着先服务后收费和严格按核算成本收取的原则。高年级由班长牵头,低年级由班主任指导,期末根据用水量按实际收取后与经销商结算。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真心为学生及家长服务,如有好的建议可直接向学校反映。联系电话:13974067153. 鲇鱼须镇宋市中心小学 2016年6月27日 | |||||
回复单位: | 县教体局 | 回复时间: | 2016-06-27 16:45:56 | 满意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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