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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师职称侍遇问题
来信时间: 2016-05-21 10:48:26 来信人: 彭映红 信件编号: 201605211048264348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 我于1979年5月参加教育工作,至今已有37年.1997年8月被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至今已有19年.在这19年当中,我承担了繁重的教学工作,多次被评为县,乡优秀教师,我所教的年级科目在全乡名列前茅,经常在<<岳阳晚报>>发表教育新闻,在<<华容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初中生>>,<<小学生导刊>>,<<湖南教育>>等省市县教育杂志发表多篇论文,完全符合高级职称的条件. 由于当时受政策的限制,我一直没有晋升为高级教师.一,小教高级是小学的最高级,没有晋升的空间,(但仍为中级职称).二,偶尔试行小中高(小学教师中教高级),当年没有省级论文,待我在2005年在<<湖南教育>>发表论文时,就没有小中高指标了.我是第五届县政协委员,为此事我写过提案,得到的回复是:从2001年4月起,原则上县级以下不再设置小教高级职称岗位.县级以下的农村小学教师受到了歧视! 我和高级职称的教师做同样的工作,工资却每月少几百元,一年少几千元,太不公平了! 请问局长:取得中级教师资格的教师,一定年限后是否可享受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 盼复
信件回复
彭映红老师: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教师职称与工资待遇是相对应的,如果要享受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必须要晋升为高级教师职称。电话回复当事人,但号码是空号。 华容县教体局 2016年6月1日
回复单位: 县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16-06-01 08:20:21 满意度: 无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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