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
2.加强教育规划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导向作用,科学制定教育计划,合理调整教育结构,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规划手段引导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对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学校综合办学水平进行指导和评估,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引导社会和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4、加强目标管理工作,严格规范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程序和步骤,健全和完善目标管理工作体系,充分运用目标管理的科学导向原则,推进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
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机制,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县共有中小学校(幼儿园)234所(含民办83所),其中小学94所(含民办1所,小学教学点17个),初中2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高中5所,职业高中2所(含民办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05所(含民办81所)。全县共有在校学生74280人,其中小学31153人,初中15765人,高中8652人,职业高中3082人,幼儿园15489人,特殊教育139人。全县共有教职工6452人,其中小学教职工2350人,初中教职工1862人,高中教职工920人,职业高中教职工152人,幼儿园教职工1142人,特殊教育教职工26人。全县校舍建筑面积935224平方米,其中小学307704平方米,初中288762平方米,高中219545平方米,职业高中37866平方米,幼儿园78684平方米,特殊教育学校2663平方米。全县中小学固定资产总值60687万元(不含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其中小学18202万元,初中17373万元,高中22393万元,职业高中27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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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 (所) |
在校生数 (人) |
教职工数(人) |
校舍面积(平方米) |
固定资产总值 (万元) |
小学 |
94 |
31153 |
2350 |
307704 |
18202 |
初中 |
27 |
15763 |
1862 |
288762 |
17373 |
高中 |
5 |
8652 |
920 |
219545 |
22393 |
职业高中 |
2 |
3082 |
152 |
37866 |
2719 |
幼儿园 |
105 |
15489 |
1142 |
78684 |
- |
特教学校 |
1 |
139 |
26 |
2663 |
- |
合计 |
234 |
74280 |
6452 |
935224 |
60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