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县直相关学校:
根据《关于对学校财务实行集中核算、校财局管的通知》(华教通[2010]39号)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县四中和马鞍山实验学校财务工作纳入教育财务管理中心管理范围,并进一步加强联办初中和村级小学的财务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县四中、马鞍山实验学校财务接收工作
教育财务管理中心将于2012年9月接收马鞍山实验学校账务,2012年12月接收县四中账务。县四中、马鞍山实验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关于加强联办初中和村级小学的财务监管工作
(一)加强联办初中财务监管的措施
教育财务管理中心采取间接、有效干预学校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管理模式,暂不接收学校财务账。
1.各联办初中每学期期初制定并上交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经教育财务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凡借入款一律按《华容县校财局管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实行审批。
3.教育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对联办初中财务管理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建账记账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民主理财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控制负债情况,并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村级小学财务管理的措施
1.全县各村级小学实行零负债制度。
2.强化民主理财工作,学校财务管理面向所有教师全面公开。
3.村级小学财务运行的监管工作由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2月将落实情况上报教育财务管理中心,出现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