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注滋口、幸福、城关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确保2015年春季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3日至3月4日
二、检查人员
办联系点的局机关干部
三、检查内容
1.开学工作准备情况。看校园环境及校园文化建设是否营造了新学期开学氛围;查教职员工到岗情况、教材分发和教学用品配置情况。
2.按时开学开课情况。看学校是否迅速建立起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重点看3月2日正式开课、开餐、寄宿生住校、第一次升旗、宣传窗、班级黑板报更新等情况;查学校开学工作“一历六表”制订情况(学校工作规划及行事历、教师定岗定位表、课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学籍台账统计表),重点查艺体及综合实践类课程是否做到专人专岗等情况,抽查部分教师学科教学计划的制订及备课、上课、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3.控流保学情况。看各级党政领导和学校行政骨干、教师是否签定控流保学责任状,学校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防止学生流失;查学生到校情况、正常流动学生的转学手续是否齐全、留守学生和特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及帮扶情况。
- 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看学校入学须知、收费公示等是否简明、完整、规范;查学校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订购资料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校大班额接受学生情况(农村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城区小学50人以上、初中55人以上,高中55人以上),开课设节是否符合课程计划情况,教师工作安排是否实行学科专任情况,开学收费是否执行收费政策、进入收费明白卡的教辅资料订购及搭餐生活费收取是否严格执行自愿的原则等情况。
5.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看园舍环境及文化氛围建设;查幼儿园内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年龄段编班(3岁以下为托班,3-4岁为小班,4-5岁为中班,5-6岁为大班),班额是否符合要求(班额30人左右为宜),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教学资源包使用是否规范,保教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属地管理,开学前组织本乡镇区域内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会议,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开学时间。统筹安排本区域内的幼儿招生,各幼儿园不得跨区域招生,园车不得跨区域接送幼儿。从2014年8月以来,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将校舍出租给他人或将本校附属幼儿园、学前班承包给他人,由于历史原因已经签订合同的单位,合同期满后,不得再续签合同。
6.安全工作情况。看校园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学校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校车安全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7.食堂管理情况。看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卫生及开餐生活情况;查学校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3]544号)和《关于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华教通[2014]12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
8.教育信息化工作情况。看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查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卫生及设备维护记录,查学校空间建设情况,检查学校空间主页是否上传了学校风貌图片,是否搭建好展现学校全方位工作的模块,并上传相关工作资料,查教师空间、班级空间以及学生空间账号是否开通。
三、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检查要校校到、班班进,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听评课、访师生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对学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2.各检查组要详细填写有关检查表格,针对上述内容写出综合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于3月5日前交办公室文秘室,所有表册于3月6日前以电子数据形式打包发基教股邮箱hr4227659@163.com。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工作,确保春季开学规范、顺利。
县教育局将根据开学工作检查汇总情况,对课程计划执行情况,控流保学情况、学籍管理和义务教育阶段循环教科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教育教学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