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学校局管干部人事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4月19日~ 29日,具体到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象
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学校班子(县一中除外)及局管干部。
三、考察内容
学校班子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方向、践行“三严三实”、执行民主决策、驾驭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与解决“四风”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局管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政治纪律、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学校行政干部九项规定》和上级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考察方法
1.听。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局管干部、县直有关学校校级干部在会上口头述职述廉,被撤乡镇原局管干部、中心小学校长、联办初中校长在本校进行口头述职述廉,时间5分钟以内。各有关学校班子和局管干部均需向考察组递交述职述廉报告(班子集体述职述廉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内,局管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在1000字以内)。
2.评。口头述职述廉后对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有关学校的班子及局管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谈。以个别接触方式为主进行座谈。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接触对象为乡镇分管教育的党政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学校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5人以上,人员随机确定)、离退休教师代表;县直学校接触对象为学校校级负责人、学校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5人以上,人员随机确定)、离退休教师代表;被撤乡镇中学、中心小学、联办初中校长的座谈安排在其任职学校进行(接触人数5人以上,人员随机确定)。对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要进行专题调查。
4.查。查阅党组织、行政各种会议记录,被考察对象的考核记实手册、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听课评课记录、上课备课及作业批阅等相关资料。
县直学校参加测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参加测评人员为:中学全体教职工(注滋口中心小学为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乡镇所辖学校校长,乡镇教师队伍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教师代表;被撤乡镇中学、中心小学、联办初中参加测评人员为:学校全体教职工。
五、结果运用
1.考察结果进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作风讲评及暑假异动重要依据。
2.考察中群众认定的不称职干部(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数达不到60%或者不称职票数达到30%的,对“一票否决”工作采取措施不力应负领导责任的正职和分管负责人),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降职或免职。
六、工作要求
1.遵守工作纪律。考察组不许弄虚作假;不得泄露考察情况;不准接受被考察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品礼金、纪念品;不得接受宴请、娱乐活动;被考察对象不得从事非组织活动或设置障碍,干扰、妨碍考察工作,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2.做好汇报准备。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要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所有考察对象(含后备干部)的考察情况,形成文字综合材料,包括整体情况和个体情况、单位对班子配备要求及个人要求、考察组建议等内容。考察汇总时,被考察单位和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各组后备干部汇总表、各组民主测评汇总表及考察记录本、后备干部推荐表交人事股。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