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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正式录取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3 00:00 作者: 未知 字号:【 点击量:

根据《关于印发〈华容县201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华教通〔2016〕号)、《关于调整马鞍山实验学校2016年秋季新生招生安排的公告》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情况予以公示。

一、正式录取情况

 

学段

学 校

招生计划

预登记信息

信息分类

返乡就读

进城务工

合计

录取合计(含调剂)

剩余计划

备  注

A

B

C

F


实验小学

385

394

46

75

268

5

 

 

394

385

0

1、信息经审核不合格4人(B类未满6岁3人,C类未满6岁1人),按规定不予录取。2、F类5人调剂录取到城兴小学。

马鞍山实验学校

385

517

15

41

461

 

 

 

517

385

0

1、信息审核C类不合格50人(申报材料不实37人,未满6岁4人,身份证号不真实9人),按规定不予录取。2、C类46人调剂录取到侨联学校,36人调剂录取到城兴小学。

城关中心小学

220

239

44

13

182

 

 

 

239

220

0

1、C类19人调剂录取到城兴小学。

侨联环城学校

385

348

42

9

295

2

 

 

348

385

0

1、信息经审核不合格5人(身份证号不真实4人,未满6岁1人),按规定不予录取。2、增加录取马鞍山实验学校C类46人。3、4人调剂录取到城兴小学。

黄湖小学

150

123

14

 

63

46

 

 

123

123

27

 

桥东小学

100

77

12

3

54

8

 

 

77

77

23

 

城兴小学

100

25

1

 

14

10

 

 

25

89

11

1、增加录取64人(实验小学F类5人,马鞍山实验学校C类36人,侨联学校4人,中心小学C类19人)。

白鼎小学

45

8

8

 

 

 

 

 

8

8

37

 

合  计

1770

1731

182

141

1337

71

 

 

1731

1672

98

 

初中

实验初中

660

613

177

100

276

60

13

35

661

660

0

录取城区志愿613人、返乡就读13人、进城务工34人,共660人,1人调剂录取到进修附中。

进修附中

480

362

63

47

116

136

27

77

466

480

0

录取城区志愿362人、返乡就读27人、进城务工77人,增加录取实验初中1人,侨联学校13人,共480人。

侨联环城学校

540

503

86

74

322

21

17

42

562

540

0

录取城区志愿503人、返乡就读17人、进城务工20人,共540人。调剂录取到进修附中13人。进城务工9人不予录取。

合  计

1680

1478

326

221

714

217

57

154

1689

1680

 

城区小学毕业生1478人,返乡及进城务工录取202人。

二、有关说明

1.招生计划调整:根据招生方案,城区8所小学应招31个班1660人,3所初中应招27个班1580人。因城区小学、初中登记入学人数均超过招生计划,为尽可能满足城区居民强烈的入学需求,经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马鞍山实验学校增加1个班55人,侨联学校增加1个小学班55人、1个初中班60人,进修附中调整班额,增加招生计划40人。调整后的城区小学招生办班计划为33个班1770人,初中招生办班计划为28个班1680人。

2.录取说明:①人民医院、华都国际等新竣工小区,在招生区域划分时尚属待建城区,暂未纳入城区招生安排。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集中到白鼎小学就读,也可选择有学位的学校就读。②登记信息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招生学校审核,入学登记信息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取。监护人可持入学申请材料重新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补充登记,再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即予录取。正式录取新生经公示后有举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③返乡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须符合学籍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提供原学籍所在单位同意转学批复和进城务工证明的,一律不予录取;外区县的应持学校转学证明、《学生成长手册》,并核实其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后方可正式录取。④城区新生正式录取后不予改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学位。

3.录取工作程序:①正式录取(8月22日-24日):招生学校在预先登记的招生信息数据库中,根据招生方案正式录取新生,录取名单经教育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②补充录取(8月30日-31日): 新生报到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未正式录取的入学对象,可以进行补充登记,重新审核。登记时间截止8月30日下午6点,招生学校可根据空余学位数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时,本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登记对象优先。补充录取结果经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于8月31日下午6点前公示。逾期未申请补充录取,且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新生报到入学:①8月22日-24日,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印制录取通知书。②8月25日-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小学新生可到原就读幼儿园或招生学校查询录取情况并领取录取通知书。③8月28日-29日,新生报到。报到时间截止8月29日下午6点整,逾期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④8月30日-31日,补充录取。登记时间为8月30日,公示时间为8月31日。⑤9月1日,补充录取新生入学。逾期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补录。城区招生工作结束。

5.城区学校原则上不得接受6周岁以下儿童入学。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在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和班额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将入学年龄延长到2010年12月31日。

6.返乡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小学生原则上安排到城兴小学、黄湖小学、桥东小学、白鼎小学就读,初中生原则上安排到进修附中就读。其他学校不得接受。

7.均衡编班,禁止编排实验班和重点班。全面实施公开分班办法,均衡安排专任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重点班。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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