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华容县2015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华教通〔2015〕18号)精神,经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情况予以公示。
一、录取标准
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按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12科成绩总分录取。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按文化成绩入围,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价结果中有1个以上(含1个)D等级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专业生录取:根据招生方案,在全县专业测试考生中,除县一中已录考生外,以12科成绩总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然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录取到校。录取时,设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即:音乐706.5分,体育、美术748分。
2.文化生录取:根据招生方案,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分数按程序分校录取。单报职业中专对口高考班和自愿放弃普高录取者不予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程序及结果
1.宏志班录取40人:招生计划30-50人。在全县文化择优前1203名中,实际录取报考了怀乡中学宏志班的考生40人。
2.择优生录取224人:在全县文化择优前1203名中,除县一中、怀乡中学宏志班、职业中专录取考生外,剩余择优考生224人,按志愿分校录取。
3.专业生录取169人:招生计划165人,实际录取169人(怀乡中学田径特招补测增加录取2人;县三中体育专业成绩末名同分增加录取2人)。录取结果如下: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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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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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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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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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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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线
|
专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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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人数
|
文化线
|
专业线
|
录取
人数
|
文化线
|
专业线
|
录取
人数
|
||
怀乡
|
823.6
|
78.3
|
40
|
854.4
|
61
|
42
|
762.6
|
76
|
40
|
体育特招增加录取2人
|
二中
|
823.6
|
78.3
|
6
|
854.4
|
60
|
5
|
762.6
|
74.8
|
5
|
|
三中
|
823.6
|
78.3
|
4
|
854.4
|
60
|
8
|
762.6
|
74.8
|
4
|
体育专业末名同分增加录取2人
|
五中
|
823.6
|
78.3
|
5
|
854.4
|
60
|
4
|
762.6
|
74.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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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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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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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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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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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化生录取:招生计划1471人,实际录取1472人。
①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方案,除怀乡中学宏志班录取40人、择优生录取224人、专业生录取165人(不含增加录取4人)外,文化生录取计划1471人,按12科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普高录取线为 832.4分。
②分校录取:按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和12科成绩总分录取1472人(县二中录取末名同分增加1人)。普通高中实行按志愿分校录取,志愿上线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服从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各校录取分数线为:
怀乡中学:880.3分 县二中:844分
县三中: 832.4分 县五中:832.4分
四、报到要求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于
华容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