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容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华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本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4.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7.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与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或者影响转任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新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6月。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所报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纪委监委提出意见,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22日通过华容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3楼307室)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他资料一律不退):
(1)《华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2份(见附件2,双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印章)。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3: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2:1),也可以延长报名时间和修改报名条件。相关事项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侧重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选调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考察组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不唯分取人。拟选调对象在华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对象在公示期、试用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并事先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五、选调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2.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730—4189199 4188390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730—4188185
附件:1.华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华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
华容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
选调 单位 |
选调岗位 |
岗位 性质 |
选调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
备注 |
|
县纪委 监委 |
执纪执法1 |
行政 |
3 |
不限 (适合男性) |
35周岁以下 |
法学类、 公安学类、会计学、 财务管理、 审计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不具备专业背景,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本岗位: 1.持法律执业资格A证; 2.持国家认可的财务类职称或资格证书; 3.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 |
经常出差、加班。 |
|
执纪执法2 |
行政 |
2 |
不限 (适合男性)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
经常出差、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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