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
一级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方法》(试行)(湘人社函[2012]239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81号)精神,为了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一级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考试)范围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中省在岳机关、事业单位,符合一级和二级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申报条件且在编在岗的工人,均可参加考核(考试)。
(二)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在政府人社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不列入考核(考试)范围。
(三)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考核(考试)。
二、考核(考试)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拥有本等级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证书;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一)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二)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三、考核(考试)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考核(考试)、公示、发证”的程序进行。工人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和工勤技能上一技术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参加上一技术等级岗位的考核(考试)。
四、考核(考试)内容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考核(考试)科目包括《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三科。
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工勤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岗位《职业道德》考试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部署,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由省、市两级政府人社部门会同各行业考评组分级组织实施。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需本人按湘人社函[2012]239号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各单位也可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统一到现场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岳阳现场集中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为:9月24-26日,共3天。地点: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3室。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报考对象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对弄虚作假者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
(四)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职业道德》考试时间为
(五)《职业道德》考试用书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第二版)。如需购买考试用书的人员,请在报名点进行预订,过期不再补订(29元/套/人)。
六、考核
考核工作根据省厅安排和工作需要,另行安排部署。
七、考试(考核)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0]64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为:一级岗位(高级技师)A类600元、B类550元、C类490元;二级岗位(技师)A类510元、B类450元、C类390元。理论考试收费标准占职业技能收费标准的30%,实际操作(综合评审)收费标准占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70%。《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考试)费用,由政府人社部门统一收取后,再付给各行业考评组。
八、几点要求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完成时间为每年四季度,申报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九月底。
(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关系到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方法》(试行)(湘人社函[2012]23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考试现场、考核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考核(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和考试结果公平公正。
(三)要切实加强对考核(考试)工作的管理,要认真审核考试数据,严格组织实施考试,切实监管好考核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