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周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华政人〔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周进同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方红同志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罗斌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先兵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浩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志宏同志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董学农同志 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万 伟同志 任华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志勇同志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峰同志 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竺 青同志 任县自然资源局专职执法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范成林同志 任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城乡规划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宋传签同志 任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 恺同志 任县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张朝宇同志 任湖南省华容芥菜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免去其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传宗同志 任县应急管理局专职执法副局长(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 坚同志 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一年);
黎 智同志 任县小集成洪泛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一年);
曹 勇同志 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 志同志 任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一年),免去其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新月同志 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一年);
白贞祥同志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唐忠爱同志 任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 磊同志 任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吴 疆同志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白海炎同志 任岳阳惠华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涂兆华同志 任岳阳惠华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湘盛农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黄良巨同志 任岳阳惠华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姚 欢同志 任华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免去其岳阳惠华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程德军同志 任华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高 杨同志 任华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邓建军同志 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试用一年),免去其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党朝勋同志 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一年),免去其小集成洪泛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 优同志 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陈 果同志 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陈 青同志 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李友兵同志 任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一年);
许家豪同志 任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 辉同志 任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潘 承同志 任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一年);
刘 彬同志 任丰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试用一年)。
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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