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刘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2-11-0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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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委干[2012]03号

 

 

关于提名刘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提名:

刘 卫同志 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晏佳贵同志 任县信访局局长(试用一年),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卢 静同志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胡宏良同志 任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一年);

蔡勋铭同志 任县市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吴时新同志 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学平同志 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传宏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邓麦初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杨镇国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张金桥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余新平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涂建斌同志 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徐定平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健强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邓建军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豪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何 芳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白茂叶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范云鹤同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刘 旭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周建国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罗绍峰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卢四清同志 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胡大鹏同志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刘燮松同志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龚仁义同志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罗雄兵同志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崔 津同志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晏 伟同志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建国同志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汝华同志 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绮平同志 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徐剑雪同志 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殷 勇同志 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一年);

潘培柏同志 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张力军同志 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贺年丰同志 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王国良同志 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徐 忠同志 任县广播电视台总编,免去其县电视台台长职务;

赵紫文同志 任县长助理(挂职);

李国柱同志 任县工业园副主任(挂职);

陈 宏同志 任县工业园副主任(挂职);

刘 峰同志 任县工业园副主任(挂职);

易旭辉同志 任县工业园副主任(挂职);

张杰勇同志 任县工业园副主任(挂职)。

免去易忠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周明山同志县城建办主任职务;

免去阮梅同志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学瑞同志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光明同志县教育局副主任督学职务。

以上提名,请县人民政府党组决定任免。

 

 

 

             中共华容县委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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