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众海渔粉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查处的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6年12月27日,群众举报反映众海渔粉有限公司违法排污,县环保部门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该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冲洗废水利用雨水沟外排,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经取水样检测,COD为173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0.73倍,县环保局依法于2017年1月24日对其实施停产整治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处罚款10361元。
针对该公司逃避监管排污违法行为,5月3日晚,县环保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县公安机关当晚对公司生产负责人王其勇进行了强制传唤,并于5月4日作出对王其勇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人代表王其翠因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于5月2日零点49分入住我县人民医院接受医疗,因此暂未对其采取有关强制措施。5月5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县工信、环保、电力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该公司采取了强制停电措施,严防企业非法生产。5月6日,华容县公安局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王其翠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因其骨折住院,公安机关决定待其伤愈出院后执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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