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预算02表 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 非税收入计划表
预算04表 支出预算汇总表
预算05表 支出预算分类总表
预算06表 支出预算分类总表(政府预算)
预算07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预算08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预算09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10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预算11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预算12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预算13表 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预算14表A 项目支出明细表(A)
预算14表A1 项目支出明细表(A)(政府预算)
预算14表B 项目支出明细表(B)
预算14表B1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政府预算)
预算14表C 项目支出明细表(C)
预算14表C1 项目支出明细表(C)(政府预算)
预算15表 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16表 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17表 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预算18表 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19表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20表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1表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预算22表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3表 上级补助收入-公共财政补助支出预算表
预算24表 上级补助收入-公共财政补助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5表 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表
预算26表 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7表 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预算28表 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9表 单位人员情况表
预算30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绩效31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绩效32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 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胃伪劣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齣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开展标准立项申报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推行釆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展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枯,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 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检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负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六)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简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问。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依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堆入和追溯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情况通掘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釆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 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商务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粮食局负责拟定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汤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机构设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文印、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公务接待、值班安排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创建、保密、综合绩效考核、信访维稳、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督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承担机关综合、重要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目标考核、效能评估等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督导督查所属单位履职尽责工作。建立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统一的新闻发布、宣传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的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活动。负责组织对重大工作的督办督查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指导信息化建设。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目标绩效、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工作。承担干部出国(境)报批等工作。
(三)财务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监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
(五)食品综合协调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重大专项行动,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各部门、乡镇食品安全建设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评议、考核。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进商品和服务领城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对销售非食品类假冒伪劣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调度、协调和处置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全县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七)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组织指导广告监测管理活动,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广告检测工作,组织指导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本级登记注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组织开展造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实施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网络消费环境建设。
(十)标准化和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本县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宣传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负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承担全县企业采标证书办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拟订并实施建设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做好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提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
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计量股。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许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计量人员的资格核准工作。承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推动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认证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县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查处认可违法行为。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特种设备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和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环节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分析掌握食品生产(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革工作的措施,拟订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乡镇严格依法履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十四)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食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指导、督促乡镇严格依法履行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酒类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安全追溯体系。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协助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十五)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零售流通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履行药品零售流通环节监管责任。配合相关部门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问题医疗器械的召回和处置制度。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十六)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特殊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食盐专营管理,负责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十七)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股。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管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导和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分析和发布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负责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负责拟订和实施专利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开展专利优先审查。负责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培育高质量自主知识产权。负责专利质押融资和许可转让,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和风险预测预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和其他官方标志的执法,推动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根据权限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价格监督管理股。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其他机构
(一) 直属行政机构
1.市场规范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依法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违法违规案件。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办公室使用基层专项行政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2副。
2.公平交易管理办公室(加挂经济检查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和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监督并依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委托开展调查。拟订打击防范传销和监督管理直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会同相关科室查处经济案件。
公平交易管理办公室(经济检查办公室)使用基层专项行政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2副。
3.注册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负责药品零售、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
组织实施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法规。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办理县登记管辖范围的内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核发执照,办理股权出资登记。
注册管理办公室使用基层专项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2副。
(二)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设置驻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17个.分别为章华城东、章华城西、章华城南、三封寺、万庾、北景港、治河渡、注滋口、操军、梅田湖、插旗、鲇鱼须、东山、团洲、新河、禹山、工业集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名称统一为“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以县管为主。田家湖生态新区不设市场监督管理所,其市场监管工作由章华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
驻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及食品药品快速鉴别工作督查.受理和处置食品、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产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案件。监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组织收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评估信息资料。承担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共62名,后勤服务编制11名.各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章华城东、章华城西、章华城南各增设副所长2名,操军、东山、注滋口增设副所长1名)。
行政编制分配如下:章华城东6名。章华城南、章华城西各7名、东山4名,注进口、禹山操军、鲇鱼须、北景港、三封寺、万庾、治河渡、新河、插旗、团洲、梅田湖各3名。工业集中区2名。
后勤服务编制章华城东、章华城西、章华城南、注滋口、东山、操军、鲇鱼须、北景港、三封寺、万庾、治河渡各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预算19表、预算20表、预算21表、预算22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预算总收入2303万元。其中:收入较去年减少2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1.7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7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4万元;其他支出3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支出较去年减少 26 万元,主要是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94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见批复文件(华财发〔2020)8、9号)。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0.2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2.94万元,下降4.65 %,主要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3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已将单位8辆公务用车移交给政府统一安全管理。
3、一般性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4.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5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为食品检验专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新增资产配置。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303.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03.0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预算02表 收入预算总表
预算03表 非税收入计划表
预算04表 支出预算汇总表
预算05表 支出预算分类总表
预算06表 支出预算分类总表(政府预算)
预算07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预算08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预算09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预算10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预算11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预算12表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预算13表 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预算14表A 项目支出明细表(A)
预算14表A1 项目支出明细表(A)(政府预算)
预算14表B 项目支出明细表(B)
预算14表B1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政府预算)
预算14表C 项目支出明细表(C)
预算14表C1 项目支出明细表(C)(政府预算)
预算15表 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16表 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17表 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预算18表 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19表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20表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1表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预算22表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3表 上级补助收入-公共财政补助支出预算表
预算24表 上级补助收入-公共财政补助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5表 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表
预算26表 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7表 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预算28表 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预算29表 单位人员情况表
预算30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绩效31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绩效32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