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林业系统2017年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浪、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业务。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林业产权交易,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山林纠纷。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7、研究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建议;监督国家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指导各类商品林(含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落叶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华容县林业系统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胜峰国有林场、塔市国有林场、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局、东湖湿地公园6个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676.93万元,比上年增加3.45%。总支出392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8.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67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2.93万元,占收入的99.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万元,占收入的0.1%。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926.1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774.13万元,占支出的96.13%;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占支出的0.3%;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占支出的2.55%;其他支出39.99万元,占支出的1.0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67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92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
按功能分类如下:农林水支出3774.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39.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2.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2.12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2.12万元,用于基本支出2034.6元,比上年增加42.5%。用于项目支出1887.52万元,比上年减少41.05%。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22.12万元,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3774.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35.99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23万元。项目支出1887.5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林业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9.84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2万元,决算数为40.4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7.3万元,决算数为6.4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9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3.9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5.6万元,华容县林业局(本级)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71次,757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万元,用于基本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1. 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林业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林农收入得到了提高;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其他专项工程建设资金按时拨付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林业部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林业局(本级)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63.42万元。比2016年增加41.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72万元,其中:服务7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71.7万元,其中:服务7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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