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华容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和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委托代管的全省、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的抚恤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老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4、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查核、统计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县、乡敬老院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济工作。
5、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给织实施;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6、负责全县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老区扶贫项目的考察、审核、呈报工作;负责老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老区办工作。
7、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和使用中央、省、市下拨的和县本级的保障金;组织实施社会救济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居务公开和居委会队伍建设;制定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社区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承办涉港澳台和涉外婚姻审核工作。
10、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定全县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1、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务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2、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规;负责收容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管理和建设工作。
13、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4、负责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工。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华容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县民政局系统社会救助局、县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所、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塔市驿光荣院、洪山头光荣院、殡葬管理执法大队、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南山光荣院和东山光荣院共有13个二级单位决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0,485.74万元,比上年减少5.77%。总支出20,494.16万元,比上年减少5.7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0,48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76.11万元,比上年减少5.1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0,49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万元,比上年减少3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6.82万元,比上年减少6.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5.84万元,比上年增加13.87%。农林水支出30万元,比上年增加114.29%。其他支出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0485.74万元,比上年减少5.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76.11万元,比上年减少5.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0494.16万元,比上年减少5.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4.53万元,比上年减少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万元,比上年减少3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6.82万元,比上年减少6.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5.84万元,比上年增加13.87%。农林水支出30万元,比上年增加114.29%。其他支出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76.11万元,比上年减少5.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84.53万元,比上年减少5.1%。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84.53万元,比上年减少5.1%。用于基本支出1544.88万元,比上年增加20.78%。用于项目支出18739.65万元,比上年增加1574.91%。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84.53万元,比上年减少5.1%。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万元,比上年减少37.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6.82万元,比上年减少6.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5.84万元,比上年增加13.87%。农林水支出30万元,比上年增加114.29%。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544.88万元,比上年增加20.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5.87万元,比上年减少2.96%。商品和服务支出45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93.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6万元,比上年减少15.65%。其他资本性支出15.1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2%。项目支出18739.65万元,比上年减少6.75%。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10.65万元,比上年增加29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29万元,比上年减少7.8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4.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7.92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6万元,决算数为5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8.7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3.61万元,公务接待1040批次9684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5.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5.6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本年支出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项目支出2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41.88%,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以来,华容县民政局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执政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㈠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其次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次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相结合
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华容县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华容县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
㈢确保各项民生工作认真落实。
①脱贫攻坚有作为。城乡低保按省市要求稳步提标,月人均补差救助达到300元和140元,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和兜底保障资金7401.84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供养标准分别达6864元、4056元/年,4所乡镇敬老院特护区建设全面完成。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合力推进,累计实施健康扶贫950多万元、医疗救助1225.84多万元、临时救助2997.34万元。积极争取省级救灾资金900万元,帮助7户因灾倒损房屋群众重建住房。
②双拥创建有成效。双带双促工作深入推进,投资155万元建设“退役军人之家”31个;帮扶249名企业下岗退伍军人实现了再就业;组织开展了军队退役人员大走访活动,建立了定期对话机制;由8名县级领导对12家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实施帮扶;退役士兵安置按照“两公开一选择”已全部妥善安置到位,发放退役安置费250.72万元;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活动,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一站式结算平台正式启动;全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4768.1万元,双拥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充分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③殡葬管理有创新。年内在全县各村(社区)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倡导生态安葬,实现丧事简办全覆盖,共发放生态安葬奖励资金2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 %。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完成殡葬项目设施建设22.4万元。文明节俭办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风尚已蔚然成风。
经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测算,通过对预算编制级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人员情况评分,我部门总评分为77.5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民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50.12万元。比2016年增加92.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84.28万元,其中:货物131.74万元;工程152.54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80.17万元,其中:货物130.62万元;工程149.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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