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旅游法律法规,负责查处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文化、广播电视活动、艺术品经营展览、艺术培训、印刷复制、图书报刊、新闻采编、音响制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服务保障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辖区内经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负责对文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评比,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担“扫黄打非”的工作任务等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2022年本单位有内设4个机构,由综合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组成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单位本级,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8.7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39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绩效奖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7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8.7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39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绩效奖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绩效奖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万元,占2.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3.91万元,占97.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绩效奖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绩效奖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59.32%,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绩效奖增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09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增加,人员绩效奖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08万元,用于开展文化执法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文化执法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6.0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3.99%。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政治建设。以党支部主题活动日为抓手,抓好“三会一课”落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组织单位党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友谊、促进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支部主要学习内容,努力提升大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修养,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上推动工作提高增效,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为提升大队业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依法依规高效开展执法工作,大队努力为执法人员营造良好学习环境和氛围,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认真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比武活动,督促完成网络平台执法业务学习任务,加强大队内部案件办理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开展案卷集中讨论,评审活动,促进大队执法业务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点围绕“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健全规章制度。
四是规范执法办案。大队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规范办案方式,实现网上办案,将日常巡查记录及时录入监管平台,实行痕迹化管理。落实了文化市场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案卷文书,提高案卷制作的质量,做到一案一卷,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案件审核评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今年以来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有力开展,2022年共办结各类案件11件,其中网吧市场7件,出版(版权)1件,电子游艺1件,旅游市场2件。全年文化市场开展日常巡查共1150余次,各项数据均达到标准,大队按规定及时报送市局有关材料、数据、平台报送文化市场信息达到每月4条以上,及时处置信访举报13起。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网吧经营秩序。大队对网吧的日常巡查实行制度化,全覆盖,平均达到每月3次以上,积极联配合县“五老”义务监督员进行网吧监督检查4次,对接纳未成年人处罚网吧进行重点查处,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加强了“湖南文旅安监平台”的安装和使用,促进网吧转型升级,网吧市场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狠抓娱乐场所的监管。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的解决。继续加大了娱乐场所禁“黄赌毒”的宣传力度,配合全县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娱乐场所经营更加规范有序,在“两考”期间,及时下发暂停营业告知书,护航“两考”全力开展巡查,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是狠抓印刷、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加强了城区印刷企业的日常巡查,开展了对学校周边和偏远乡镇印刷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非法出版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发挥“湘鄂边”联防协作机制作用,封堵整治漏洞,全年共开展联防活动4次,加强印刷出版、书店的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出版行为,查处书店非法经营行为。按照市场统一安排开展汨罗、湘阴异地交叉文化执法检查,全县新闻出版、娱乐歌舞、电子游艺、文艺培训等市场安全、有序、守法经营。
四是狠抓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监管。分步清查乡镇电视小片网,对小片网的节目信号源进行登记造册,加强了安全播出的监管。重点清理整顿城区的“卫星电视”设施设备销售点,集中整治撤除擅自搭建使用的“卫星锅”8起。整治电视传输违规广告插播现象,开展荧屏声频净化行动,取消违规随意播出广告,随意占用频道资源等违规现象。
五是狠抓旅游市场监管。强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图册、展板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直灌式”的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坚决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确保市场依法有序经营。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绩效总体目标218.71万元,完成218.71万元。
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计分得出,评价得分为91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我单位现建立的各项预算绩效目标指标仍有不科学、不细致的地方,影响了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
2.预算绩效管理经验需要进一步积累。因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等特点,经验不足,导致工作多走许多弯路,影响工作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xls
2022年度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2022年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绩效.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