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县专利申报与实施管理。做好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科技下乡等活动。贯彻执行防震、减灾的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有关单位的抗震防灾的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科技局共有科技局机关、生产力促进中心等2个独立核算工作机构,内设股室4个。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全额编制3名,事业差额编制4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1人(其中全额人员16人,差额人员5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272.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53%。总支出12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9.53%。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27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95%。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减少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27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90%。科学技术支出1271.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07%。本年度无其他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9.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9.53%。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2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9.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9.53%。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90%。科学技术支出1271.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0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2.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5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5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49.4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2.43%。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922.8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2.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5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90%。科技技术支出1271.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07%。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49.41万元,比比上年增加32.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43万元,比上年增加60.63%。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2万元,比上年增加52.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5万元,比上年减少71.35%。项目支出922.86万元,比上年增加2.8%。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922.86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万元,决算数为7.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13万元,公务接待批次120次1186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4.17万元,华容县科学技术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科学技术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130.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2.54%。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华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2017年度我局整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如下: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9%。2、R&D(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年末全面完成目标任务。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完成有效发明专利125件,专利万人拥有量2.1件。4、科技创新:湖南雅迭香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创新创业团队三等奖。5、招商引资完成任务。6、在“4.26”、“5.12”防震减灾日和湖南省科技活动周期间进行有效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对全县28个贫困村开展行业扶贫系列活动。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