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华容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司法局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县直各部门上报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解释工作;承办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办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承担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华容县司法局机构设置包括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1、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律援助股、政工室。
2、派出机构14个,分别为章华司法所、万庾司法所 、东山司法所 、禹山司法所 、插旗司法所 、操军司法所、三封寺司法所、注滋口司法所、梅田湖司法所、鲇鱼须司法所 、北景港司法所、治河渡司法所、新河司法所、 团洲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所有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59.5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59.83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物价上涨、扶贫攻坚支出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68.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1.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6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6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94万元,占70.92%。项目支出326.03万元,占29.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9.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83万元,增长14.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物价上涨、扶贫攻坚支出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68.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1.5万元,资本性购置支出增加40万元,其他专项业务工作开支增加约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万元,占8.54%;公共安全(类)支出1024.43万元,占91.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84万元,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9.98万元,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减节约开支结余。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57.64万元,支出决算为75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9.76万元,支出决算为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减节约开支结余。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精减节约开支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4.15万元,减少53.5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8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增加8.4万元,增长103.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已久,维修开支过高,更换了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12万元,占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4.4万元,占22%。公务接待费决算3.6万元,占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3个、来宾258人次,主要是其他市县司法局来我局工作交流、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单位本级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陈勇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采用核查法核查2019年同级财政预算下达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华容县司法局2019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司法局的整体支出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保障。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5.5分,等级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容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0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万元,用于召开年初工作部署会、半年度工作讲评及七一庆祝大会、年终工作总结会,共计201人次,主要内容为年初工作部署、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开支培训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人数380人,主要内容为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华容县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容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华容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司法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