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司法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华容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华容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执纪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基层工作股、法规股、律师公证管理股、社区矫正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司法局本级以及章华司法所、万庾司法所、东山司法所、禹山司法所、插旗司法所、操军司法所、三封寺司法所、注滋口司法所、梅田湖司法所、鲇鱼须司法所、北景港司法所、治河渡司法所、新河司法所、团洲司法所等14个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 华容县司法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99.7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9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收支按规定调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0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9.76万元,比上年减少1.69%,占本年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9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6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6.07%;项目支出373.1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3.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9.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为人员调离,财政拨款收支按规定调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9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为人员调离,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按规定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9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29万元,占12.57%。公共安全支出957.41万元,占87.06%。城乡社区支出1.05万元,占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9.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26.65万元,支出决算为72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6.76万元,支出决算为5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法律援助(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64.89万元,比上年减少4.31%。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6万元,比上年减少23.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比上年减少94.84%。项目支出373.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0.26%。其他资本性支出55万元,比上年增加37.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5%,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6.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9万元,完成预算的92.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88万元,减少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64万元,减少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5万元,占4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4 万元,占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个、来宾514人次,主要是各县市业务单位来我局工作交流、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陈勇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采用核查法核查2018年同级财政预算下达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华容县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司法局的整体支出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保障。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8分,等级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华容县司法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56.56万元。比2017年减少98.48万元,减少了38.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于人员减少,严格按规定对核减经费标准,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简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万元,用于召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七五”普法中期迎检等各类业务工作会议,年初工作部署会、半年度工作讲评及七一庆祝大会、年终工作总结会,共计483人次;开支培训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社区矫正人员法律知识、心理疏导及生活技能培训,人数约400人次/月;乡镇治调主任业务培训及干部外出培训等开展,人数220人次,主要内容为人民调解等业务工作培训。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6.92万元,其中:货物26.92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6.11万元,其中:货物26.11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华容县司法局部门决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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