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参考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投 入 (15分) |
预算配置 (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
5 |
5 |
|||
过 程 (4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3 |
3 |
|
支付进度 |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支付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金结余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3 |
3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
预算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3 |
3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
公务卡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7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产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过 程 (40分) |
资产管理 (10分)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产 出(25分) |
职责履行 (25分) |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此项指标根据《中共华容县委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华容县“六大工程”暨“四大会战”2017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华发〔2017〕1号)、《中共华容县委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华容县“六大工程”暨“四大会战”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华发〔2017〕7号)考核内容设置。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并将其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5 |
|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7 |
7 |
||||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5 |
5 |
||||
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 |
2 |
||||
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2 |
2 |
||||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
4 |
4 |
||||
效 果 (20分) |
履职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5 |
||
社会效益 |
15 |
|||||
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
5 |
5 |
|||
总 分 |
100 |
100 |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
附件3-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①设有目标(1分) ②目标明确(1分) ③目标细化(1分) ④目标量化(1分)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①符合法律法规(1分) 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④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以上③需提供佐证资料。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①符合申报条件(2分) ②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③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①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办法健全、规范(1分) ③因素全面合理(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
分配 结果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①符合分配办法(2分) ②分配公平合理(3分) 此项需提供相应的资金分配方案。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3分) |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①到位及时(2分) ②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③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①虚列套取扣4-7分 ②依据不合规扣2分 ③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④超标准开支扣2-5分 ⑤超预算扣2-5分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①财务制度健全(1分) ②严格执行制度(1分) ③会计核算规范(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
项目管理 |
25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①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
支撑 条件 |
1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或具备了必备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
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
项目 实施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①按计划开工(1分) ②按计划开展(1分) ③按计划完工(1分) |
|||||
管理 制度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①管理制度健全(2分) ②制度执行严格(3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
完成绩效目标100%得5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
产出 质量 |
4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得4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得3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3分。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项目产出成本按绩效目标控制得3分,未完成的,按超支比例扣减。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积极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可持续 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完成绩效设定目标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
8 |
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户数)/ 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
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8分,80%(含)-90%得6分,70%(含)-80%得4分,60%(含)-70%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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