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敌情、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侦查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药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事故的查处;组织指导街面治安巡逻工作,预防和制止街头犯罪。
6、指导和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8、依法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9、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与考察;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
10、组织实施对来本县或途经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及重大经贸、文化、竞赛活动的保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地和设施。
11、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3、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县公安局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经费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14、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领导和指挥。
15、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6、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
17、指导全县的森林公安工作。
1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2.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区划和社会治安情况设立18个派出所,分别为城中、城东、城西、城南、东山、万庾、北景港、鲇鱼须、操军、注滋口、三封寺、新铺、治河渡、新河、插旗、团洲、梅田湖、禹山派出所。
(三)人员情况
公安局现有人员编制319名,(其中:行政编制319 名);实有人员336人(其中:全额人员33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安局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总收入4740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47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预算总支出47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1.3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32万元;其他支出121.35万元;项目支出663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74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0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4.32万元,其他支出121.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63万元,其中:装备费108万元、政法装备保障10万元、农村警务室25万元、执法办案中心5万元、办案费等51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6万元,较2016年减少98万元,减少37.12%。比如:减少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中陪同人数,并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用餐等原因。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万元,与2016年减少9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53万元。根据批准的公车改革方案,机关公车改革后,共保留车辆42台。
2.公务用车购置45万元。
六、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6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没有数据。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1、部门基本情况表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1.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华容县公安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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