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及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特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82.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6万元,增长9.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收支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8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8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6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2.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76万元,增长9.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收支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76万元,增长9.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2.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4.69万元,占99.09%;公共安全(类)支出8万元,占0.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2.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事)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事)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84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07.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6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6.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 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100人次,主要是省市领导来华容调研、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272.53 万元,增长66.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61万元,用于召开政法干警整训会议五次,人数1800人,内容为政法干警轮训会议等;政法书记会议四次,人数160人,内容为全县政法工作座谈会议;全县公众安全感测评暨信访维稳禁毒工作会议,人数580人,内容为全县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推进及信访维稳、禁毒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3.79万元,用于开展反邪教人员培训3次,人数200人,内容为反邪教人员集中学习相关知识;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上年。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2)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精细化不够,准确性有待提高。
2、资产管理报废处置欠及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华容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政法委2022年决算公开绩效自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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