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政法委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9-1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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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容县政法委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6年我单位6个。2016年末,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8人(其中全额人18人)。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542.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464.62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42.62万元,较上年增113 万元,增20 % 。年末结余0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62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188.41万元,较上年增3万元,增0.8%。基本支出系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334.21 元,增110万元,增7 % 。项目支出的用途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5万元,比预算减少0.9万元,降低4 % 。分项为:

   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比预算减少0.1万元,降低3%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 万元,比预算减少0.6万元,增加或降低 1.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54万元, 公用经费59.87万元,其中办公费3.24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电费9.6万元、差旅费 5.14万元,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金额3.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 3.5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实现应采尽采,按程序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资产总额177.6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万元,固定资产176.5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抓考核。为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绩效考核各项指标的落实

二是落实责任抓考核。2016年以来,我们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绩效评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方案将各考核指标分解到各个部室,明确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各部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部室再将指标分解到具体承办人和责任人,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有效推动了绩效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严格督查抓考核。我委将绩效考核与部室及干部职工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格下载:华容县政法委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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