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8-08-3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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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加强职工教育;

3.组建健全工会组织;

4.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

5.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

6.督促企业民主管理,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7.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生产生活部。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总支出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2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2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59万元,比上年增加62.8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59万元,比上年增加62.8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用于基本支出179.09万元,比上年增加20.9%。用于项目支出46.5万元,比上年减少61.03%。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59万元,比上年增加62.8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79.09万元,比上年增加2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22万元,比上年增加23.73%。商品和服务支出29.33万元,比上年增加1.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4万元,比上年增加43.23%。项目支出46.5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2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7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45万元,公务接待185批次58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6.6万元,华容县总工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总工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9.33万元。比2016年增加0.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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