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华容县贸促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经贸团体、商会协会等工作;组织协调及参与各类招商引资、经贸团体活动;拟定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中长期发展规则、规定、办法及措施;负责组织省、市、县政府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情况汇总统计上报和外来投资企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贸促会为2017年3月成立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单位,由原华容县招商局因机构改革而来。核定编制12名,内设综合办公室、招商联络部、国际展览部3个职能股室。在职人员共12人,其中在编人员11人,劳务派遣公务车司机服务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华容县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华容县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贸促会收入支出决算数均为416.18万元,相比比2016年收支决算数328万增加了88.1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招商专干专项业务经费拨款增加88.1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416.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1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预算内财政拨款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决算416.18万元。基本支出决算416.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人员经费7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日常公用经费34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项目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均为416.18万元,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数328万增加了88.1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招商专干专项业务经费拨款增加88.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16.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相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28万增加了88.1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7年招商专干专项业务经费拨款增加88.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416.18万元。基本支出416.18万元,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416.1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98万元(包含信访事务5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98万元),商贸事务399万元(包含行政运行64万元、招商引资33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其中人员经费74.77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8%,日常公用经费341.4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7.66万元(包含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34万元),由于在公务接待中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中陪同人数、车辆安排及接待标准,三公经费支出均低于年初预算数。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相比去年的29.49万元减少了1.83万元,三公经费增减率为-6.2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较去年减少了0.2万元,增减率为-2.66%,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去年减少了1.63万元,增减率为-7.43%。本年公务接待批次约410次,接待人次约342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新签约各类招商引资项目47个,合同引资49.8亿元,到位内资40.72亿元,年底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到位外资3100万美元。其中,引进进出口贸易企业2家;引进过亿元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或大型央企分别是碧桂园和中国供销集团;省级签约项目分别有牛氏湖200MW光伏电站项目、长江经济带电商产业园项目。在基础工作方面,洽谈对接了一大批符合我县产业规划、科技含量高、税收可观的好项目、大项目;出台了一批文件、编印了一批资料;紧抓节会招商;圆满完成了“产业招商月”规定任务。
十、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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