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和县高新区、县田家湖生态新区党(工)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巡察工作。负责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含相关医院、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2.负责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场所的安全运行、后勤保障工作及日常维护和服务。
(三)县委巡察办(组)的主要职责
1.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承担巡察工作有关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3.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华容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辖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内设部室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
县委巡察办(巡察组)为独立正科级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委,其财务由县纪委监委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华容县纪委监委、华容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和县委巡察办(组)3个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89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84万元,增长10.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2024年度同时发放了2023年全年绩效奖励和2024年度基础绩效奖励,增加110余万元;2024年度增加在编在岗人员20名,统发工资和社保公缴共增加160余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89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5.8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8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8.75万元,占70.75%;项目支出847.08万元,占29.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9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84万元,增长10.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2024年度同时发放了2023年全年绩效奖励和2024年度基础绩效奖励,增加110余万元;2024年度增加在编在岗人员20名,统发工资和社保公缴共增加160余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4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4.25万元,降低19.99%,主要是因为由于资金来源变更,由原来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支出797.08万元,形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的调整情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8.75万元,占99.52%;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92.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9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79.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来源变更,由原来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支出797.08万元,形成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调整情形。
3、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0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46元,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10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8.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5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59.27%;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降低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2024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9.02万元,完成预算的64.43%;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元,降低2.9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9.02万元,主要是公车维修维护费、油料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洗护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64.43%;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元,降低2.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的50.25%;与上年相比减少0.23万元,降低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61个、来宾320人次,主要是上级纪委监委及同级纪委监委办信办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9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97.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7.08万元,超预算797.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来源变更,由原来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支出797.08万元,形成“无预算收入对应支出”的调整情形。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68 万元,降低2.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16万元,用于召开14次会议,,人数1600余人次,内容为县纪委全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七一庆祝暨半年度工作讲评会、年终总结会、巡察动员会等;开支培训费5.72万元,用于开展7次培训,人数800余人次,内容为政治理论能力提升、纪监业务培训、全县党员干部及家属廉政警示教育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次,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5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中国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对2024年度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 个,共涉及资金847.08万元。单位2024年度“专项整治”“纪检监察专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 个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38%;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 个797.0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2024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2024年度无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948.13万元,执行数2895.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2%,绩效自评得分98.2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令出纪随、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二是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氛围,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着力提升反腐效能;四是坚持察民所忧、解民所难,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五是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扎实开展政治巡察;六是坚持聚焦聚力、守正创新,提效赋能基层监督;七是坚持严管厚爱、自我革命,驰而不息锻造铁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缺乏对业务需求的科学预判,导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精准度不够,导致有项目重合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在预算编制前深入分析工作需求,采用零基预算等科学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合理性。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单位政府采购、改进预算管理、安排项目预算及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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