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纪委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8-08-3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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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三)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

(四)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五)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七) 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总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05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05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8.5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8.54%。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用于基本支出9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0.11%。用于项目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减少79.29%。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8.08%。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8.54%。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30.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6.31%。商品和服务支出451.19万元,比上年增加78.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27万元,比上年减少55.31%。项目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0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万元,决算数为2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1万元,公务接待371批次211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5万元,华容县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察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动全县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寸步不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从严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全县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初步形成。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共产党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51.19万元。比2016年增加199.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52万元,其中:货物5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5.8万元,其中:货物4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车辆2台。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华容县纪委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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