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乡镇综合统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师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2017年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4个。2017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 26 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 18人。年末实有人数 26人,比上年24 人,增加2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比上年24人,增加2人,离休人员 0人,比上年0人,增加0人,退休人员 6人,比上年6人,增加0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总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0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2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0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38.5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1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38.5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2%。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2%。用于基本支出263.63万元,比上年增加33.82%。用于项目支出144.72万元,比上年减少25.8%。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2%。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35万元,比上年增加38.57%。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63.63万元,比上年增加33.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99万元,比上年增加6.64%。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4万元。项目支出144.72万元,比上年增加17.9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2万元,比上年增加31.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9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万元,公务接待60批次36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3万元,华容县统计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顺利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完成了粮食生产抽样调查、畜禽检测工作、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网直报工作、小康统计监测、劳动力调查、做好了各类民意调查工作、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华容县统计局项目资金都是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都是合法合规的。
2017年度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统计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3.7万元。比2016年增加21.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2.91万元,其中:货物22.9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2.63万元,其中:货物22.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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