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信访局2017年度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3、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和要求,向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案件。
4、检查、指导、督促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的信访工作。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赴京、赴市、赴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调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
6、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筛选比较重要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并提也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8、依据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访的思想疏导工作。
9、配合公安部门处理好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10、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信访局现有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全额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员13人(其中:全额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1家.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总收入137.0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7.00万元;预算总支出137.00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
(二)支出预算。2017年预算总支出137.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2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5万元;其他支出0.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7.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7.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15万元,其他支出0.09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较2016年减少4万元,减少44%。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5万元,同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6年减少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0万元。根据批准的公车改革方案,机关公车改革后,共保留车辆0台。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六、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万元,与2016年比,预算减少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没有数据。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1、部门基本情况表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1.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华容县信访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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