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华容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1、职能职责: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2、机构设置:办公室、经科教卫委、提案委、法制群团人力资源环境委、联络工作委、学习文史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3%。总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3%。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57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5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57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4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4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5%。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5%。用于基本支出522.37万元,比上年增加13.19%。用于项目支出51万元,比上年减少81.23%。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5%。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48%。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22.37万元,比上年增加13.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3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2%。商品和服务支出223.59万元,比上年增加17.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3万元,比上年减少5.82%。项目支出51万元,比上年增加363.6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比上年增加363.6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华容县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78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6.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6.86万元,公务接待128批次114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1.82万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华容县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计划控制支出,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做到预算与实际一致,完成了2017年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华容县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23.59万元。比2016年增加33.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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