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插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主要职能
插旗镇人民政府:全民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履职。
插旗镇财政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全镇各项财政收支,资金调度和拨款;指导全镇的会计工作,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的监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完成上级财政和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插旗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农作物种植技术、畜牧牲畜养殖、防疫技术的引进、推广;负责乡镇企业管理及统计数据;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插旗镇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建设和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日常业务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技术推广与服务,纠纷调处,业务培训等职能。为群众提供专业服务。
插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负责辖区就业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进行创业培训,就业困难对象帮扶。信息报送和资源调查。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负责辖区内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贯彻、宣传和政策咨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插旗镇文化综合服务站: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报刊、书籍的借阅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文艺创作;协助做好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工作;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插旗镇水利管理服务站:负责宣传防汛、水土保持、水资源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农田水利规划、堤防建设与管理及防汛救灾工作;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质量监督和安全运营;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他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包括人民政府、财政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文化综合服务站、水利管理服务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4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5%。总支出14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48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8.8万元,比上年增加20.3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48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5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6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比上年减少20%。城乡社区支出209.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农林水支出342.8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交通运输支出27.19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本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其他支出46万元,比上年减少79.3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4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8.8万元,比上年增加20.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4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8万元,比上年增加20.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5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6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比上年减少20%。城乡社区支出209.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农林水支出342.8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交通运输支出27.19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本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其他支出46万元,比上年减少79.3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5%。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4.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5%。用于基本支出655.42万元,比上年增加10.82%。用于项目支出828.66万元,比上年增加25.27%。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57万元,比上年增加19.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5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6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万元,上年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比上年减少20%。城乡社区支出209.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农林水支出342.8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交通运输支出27.19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本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其他支出46万元,比上年减少79.37%。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55.42万元,比上年增加10.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63万元,比上年减少6.85%。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2万元,比上年增加26.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87万元,比上年增加174.74%。项目支出828.66万元,比上年增加25.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插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3.5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8万元,决算数为5.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98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9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9246万元,华容县插旗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本年支出2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项目支出828.66万元,比上年增加25.27%,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插旗镇人民政府:完成县委对本年度各项考评指标任务。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目标1:围绕项目建设,突出发展农业经济;目标2:全力推动社会各项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3:巩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建设美丽、宜居新镇;目标4: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插旗镇财政所:1、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2、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3、做好强民惠农资金发放和村财乡代理工作。4、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5、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
插旗镇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1、维护全镇林业、建设和环保和程序,杜绝违规行为发生。2、制定相关工作考核方案,促进全镇相关工作上水平。3、完成全镇年度工作目标。
插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1、搞好本辖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搞好劳动服务保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3、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做好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工作。
插旗镇文化综合服务站:1、送戏下乡。2、文娱活动。3、村村响。4、户户通。5、免费开放。7、文化基础建设
插旗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1、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农业发展丰收。2、积极引导群众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生产力。3、其他相关服务.
插旗镇水利管理服务站:1、搞好防汛抗旱、夺取防汛胜利。2、搞好水利冬修。3、加大垸内沟渠清洗及院内危障建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42.97万元,其中:工程42.9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2.78万元,其中:工程42.7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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