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华容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彻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和标准。
二、拟定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全市统一制定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作。
四、根据全省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保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执行统一支付标准。
五、贯彻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全县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华容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务办、医药服务管理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规划和政策法规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本级以及华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华容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31.7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1万元,下降49.5%。原因为项目指标减少业务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3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88万元,占70.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88万元,占29.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3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76万元,占51.93%;项目支出496万元,占48.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1.7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1万元,下降49.5%。原因为项目指标减少业务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4%。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86万元,下降61.9%。原因为项目指标减少业务费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万元,占0.3%;卫生健康(类)支出727.68万元,占9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万元,支出决算为72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业务费用增多。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业务费用增多。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业务费用增多。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5万元,支出决算为6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业务费用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20.0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个、接待人次1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本年支出30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万元,项目支出301.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业务费用增多。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万元。下降10.5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2021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3.46万元,用于开展医保业务知识培训和待遇保障政策宣讲培训,人数96人,内容为培训医保具体经办业务操作和医保待遇政策宣讲;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其他优抚支出”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专项资金的使用政策依充分、政策目标设置较科学、目标是按预算如期完成,项目申报和确定严格执行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安排没有“散、小、乱”、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的问题;严格按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均按时到位;资金管理是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完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效果良好,项目资金的产出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评价结果为优。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度,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专项资金收入总额105.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工作经费和优抚对象援助支出。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管理情况分析
具体发放其他抚恤补助资金93.73万元;优抚对象办理医疗保障资金11.6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①加大对各类优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提高专项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②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制度预防与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③发放到人的专项资金应严格按惠农“一卡通”发放程序办理
4、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支出由局长统筹管理,各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依据政策和工作实际拟定拨付资金方案,并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值班负责人审批,最后报局长审签,财务股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予以支付。资金下达到相关单位后,业务股室完整做好专项台账,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对象到项目,并切实加强跟踪督查。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在专项预算方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优先,基本民生支出项目优先预算,资金优先安排,其他专项资金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预算安排。
组织对“华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 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主要包括:1、预算配置方面,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等于100%、“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等于0%、重点支出安排率大于等于90%;2、预算执行方面,预算调整率小于等于10%、支付进度率100%、资金无结余、“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等于100%;3、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具有公开性和完整性;4、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确保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高;5、职责履行方面,部门重点工作按职责高效完成,重点工作质量达标;6、履职效益方面,所产生的经济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其他优抚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3万元,执行数为10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落实特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二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三是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各类关系转接的行政辅助工作任务;四是做好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二是资金预算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需求增加存在矛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压缩非必要的机构运行经费;二是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增加预算资金,缓解资金不足与工作发展需求的矛盾。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同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华容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年决算公开-华容县医疗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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