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僵尸船” 清理整治的通告》
2017年11月24日,湖南省总河长许达哲下达了《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第2号),为认真做好我县水域内“僵尸船”清理整治工作,县政府有必要出台通告,让全县人民家喻户晓,为清理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公告》的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本《公告》是在省总河长2号令下达后,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我县“僵尸船”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而制定。
二、通告的具体内容及依据
通告全文对照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文件内容,参照岳阳市其他县、市、区通告内容而制作。
1、清理整治范围:长江干线华容段、华容河、藕池河以及洞庭湖区域内全县行政辖区水域。
2、清理整治对象:全县辖区水域内,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影响我县航行安全、防洪安全,影响水域生态环境的各类船舶(含趸船、排筏、浮动设施等)。
3、清理整治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4、清理整治措施:2018年3月8日前,由船舶所有人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并自行拆解处理,确保不再对航行安全与防洪安全构成威胁。逾期没有自行处理的“僵尸船”,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海事、农业渔政等部门,于2018年3月20日前依法依规处置。
相关文档
-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水域内“僵尸船”清理整治的通告
2018-02-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