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水利局
关于《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一)法律法规强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明确“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一步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或二十度以上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等特殊母岩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且要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制定《公告》是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落地的必然要求。
(二)生产建设监管需求
随着农林开发、项目建设活动增多,陡坡地违规开垦风险上升。此前因禁垦范围不明确,存在监管边界模糊、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公告》明确禁垦区域,可为生产建设活动划定“红线”,实现水土保持空间精准管控。
二、起草依据与过程
(一)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
国家政策文件:《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水利部2024年);
省级部署文件:《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
(二)过程
1.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文件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组织精干技术人员参加省水利厅技术培训,明确划定方法和思路。
2.明确实施方案
县水利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招标湖南虹康规划勘测咨询有限公司为划定技术单位,负责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
3.组织实施
2025年11月初县水利局配合技术单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2025年11月底完成内业数据分析以及外业调查,图斑修正;2025年11月底完成初步划定工作,形成初步划定报告,并完成县级技术审查;2025年12月1日县水利局向各相关部门、乡镇发出征求意见函,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意见并采纳修改,形成划定报告(送审稿);2025年12月11日,划定报告(送审稿)通过岳阳市技术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禁垦范围划定标准
禁止开垦陡坡地坡度级别:级别1是坡度>25°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林地、草地、裸土地;级别2是坡度20°-25°且属于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等特殊母岩区域的林地、草地、裸土地;
地类限制:仅包含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的林地、草地、裸土地,剔除耕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耕地后备资源等重叠区域。
(二)禁垦范围概况
涉及全县2个乡镇,总面积347.73hm2,图斑数量36个。其中:
禁止开垦坡度级别1(>25°)禁垦图斑35个,面积341.16hm²(占禁垦总面积98.11%);
禁止开垦坡度级别2(20°-25°)特殊母岩禁垦图斑1个,面积6.57hm²(占禁垦总面积1.89%)。
(三)管理要求
1.禁垦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垦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破坏水土保持的活动;
2.监管责任:县水利局负责统筹监管,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禁垦范围巡查;
3.处罚措施:违反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4.举报途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规开垦行为,可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或拨打县水利局举报电话。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的出台,旨在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有力的措施,有效遏制土壤流失、土地退化导致的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分类分区精准管控,是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有效手段。
华容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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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容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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