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华容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解读说明
来源:华容县人民政府   2025-12-0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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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容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解读说明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23〕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牵头起草《华容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目前,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一直参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23〕7号)文件实施,根据该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本办法有关房屋、附属设施、青苗补偿等标准,除市中心城区外,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低于本办法规定标准80%的前提下,依法制定补偿标准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现起草制定关于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23〕7号)。

三、起草过程

本《办法》制定主要经历四个过程:一是上级要求。2023年8月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23〕7号)第五十九条规定;二是精细制定文件。为起草制定好《办法》,县人民政府由分管县长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尽快起草文件工作。分管县长组织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讨论学习《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23〕7号)文件政策,并部署文件起草工作,相关人员多次赴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咨询学习新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政策。三是多方征求意见。2025年4月,根据文件起草工作部署,县自然资源局将起草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分送至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修改意见,结合修改意见形成了《办法》初稿。2025年5月13日,分管县长主持召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专题讨论研究《办法》初稿,通过集思广益,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讨论研究文件,形成目前的《办法》讨论稿。四是经2025年6月26日,华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61条,7个附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包括总则、实施程序、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征收安置、责任追究、附则及具体补偿标准、安置补助标准。

本《办法》中的各项补偿标准,均不低于岳政发〔2023〕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如附件1中水田的青苗包干补偿标准为3600元/亩,而岳政发〔2023〕7号文件规定水田的青苗包干补偿标准是4500元/亩,标准不低于80%,符合制定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华容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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