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吴艳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基督教福音堂教产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答复如下:
1982年10月我县按照国务院国发[1980]188号文件的精神落实宗教房产政策,1984年5月县委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作出了按当时折价补偿4480元的决定,计划分三年退清。该折价款没有交给当时的县基督教临时管理小组。
多年来,我局就基督教原福音堂房产落实问题多次做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因前段时间全县防汛工作任务较重,相关部门单位均在抗洪一线,暂未协调政策落实工作。我局拟在8月上旬前争取将此问题妥善解决,一是充分尊重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意见,争取将原华容县基督教安老院的集体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出让或划拨用地。二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偿。
最后,谢谢吴委员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并请继续发扬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爱国爱教传统引导全县基督教信徒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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