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5-2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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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复〔2017〕20号(A类)

 

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力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尊重残疾人,加强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残疾人士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也是需要格外关心的特殊困难群体。近年来,我们一直认真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改造工作。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

您所提出的《关于尊重残疾人,加强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醒了我们。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有:1、人们无障碍意识不强;2、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没有很好的执行相关标准规范;3、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不够系统、规范;4、使用管理不善,没有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为了让残疾人士走出家门,更方便的参与社会生活,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和措施:1、组织专题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对无障碍理念的认识和自觉程度,营造尊残、爱残的社会氛围;2、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严格督促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实行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使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形成配套性和系统性;3、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摸底清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进行改善处理,保证设施满足方便、安全、适用的要求;4、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工作,张贴标示,呼吁群众尊残、爱残,爱护设施,严禁占用无障碍设施停车、摆摊,影响残疾人士使用,充分发挥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效益。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现代社会环境建设的基本规范,它不仅方便残疾人士,同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成员的重要措施,我们将会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让残疾人士能够享有更多的社会关爱。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0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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