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华环函[2017]3号B类
饶传伟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环保工作的重视。就您所提《整治农村露天焚烧秸杆污染环境刻不容缓》提案,我们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治,现回复如下:
1、禁止焚烧。县政府已下发《中心城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农村环境整治指挥部已下发通知,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秸杆。
2、认真部署。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已多次开会研究,各乡镇召开了广播会,引导宣传,做到“一禁三化”(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通过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制止多起秸秆焚烧。
3、依法整治。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实行部门联动,乡镇为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实施,引导秸杆综合利用。
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唐湘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群 1376207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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