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华农业函〔2017〕复字7号A类
雷凌委员:
您提出的《绿色果蔬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对策》收悉,经我局充分调研,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在绿色果蔬上使用农药超标而滞销的问题。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舌尖上的安全”,着力加强对农药的监管。一是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药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农药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将农药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市场准入、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和高毒农药经营示范门店标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监督抽查、监管信息公布、农药案件投诉举报通报等制度,提高农药监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农药(药害)事故及中毒事故要及时报告。掌握农药监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严格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引发的群体事件或因农药残留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并积极联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突出对农药标签、质量和广告宣传的检查,采取全面普查、专项抽查,交叉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将农药抽检和检查的重心下移到乡村基层,重点查处非法生产、违法经营、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有效成分不达标、与登记证号不符等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违规标签及违法农药宣传广告,促进我县农药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国家禁限用农药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发放科普册子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咨询、培训等工作。今年我局的培训对象重点放在农药经营大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上,培训内容重点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低毒低残农药宣传和高毒农药的使用与购买上。面向农药经营者和农民搞好科普宣传培训,提高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科学、安全、合理用药水平。同时积极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用绿色植保技术,大力推广低毒、生物农药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促进农药使用科学化、规范化。
2、关于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抽检结果的问题。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的规定,检测结果只有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有权公布,我们将依法依规强化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农资市场的日常抽检力度,并及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12日
主题词:政协 建议 答复
抄送:县政协法制提案委、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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