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华国土复字〔2017〕2号A类
易湘禹代表:
您提出的政协提案第1号,“关于尽快研究解决城区二手房屋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不能正常交易过户的提案”收悉,您建议制定解决办法、快速办理,现答复如下:
此种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由于前期房产管理与土地管理方式和程序上的脱节,造成现在(估计30-40%)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目前,我局已提请县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并广泛征县房产、住建、规划、法院、司法、章华镇、田家湖生态新区等部门单位意见,再由县政府行文予以解决,初步拟解决方案如下:
1.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但没有取得土地证,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土地管理资料,查清不动产所在宗地权利状况,依法受理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2.在合法宗地上建造的房屋,对房屋所有权已发生多次转移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同步办理国有建设使用权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核实房地权属来源等有关材料后,按房地一体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3.对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违法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原房屋登记机构已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将违法用地事实告知申请人。由县政府组织国土、住建、规划、房管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不动产登记机构凭处理意见办理登记。
4.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小产权房”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原则,为优化登记流程,我们编制了《华容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并制作了各种申请表格的样本,摆放在政务中心大厅,确保登记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另外,我们还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开设18个窗口,实现了“ 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1日
承办负责人:刘润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开明,0730-42685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